租桑塔納轎車轉賣他人 涉嫌詐騙被逮捕
沂水一男子劉某到汽車租賃公司租賃汽車,到期后非但不還,反而瞞著租賃公司把租來的汽車給賣了。近日,劉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警方依法逮捕。
2010年9月27日,家住沂水的劉某因有急事去濟南,便到劉某某經營的汽車租賃公司租了一輛桑塔納轎車。兩天后,租賃期限已到,可劉某卻沒有按時交還汽車,于是,租賃公司老板劉某某便打電話給劉某詢問怎么回事。劉某開始還以出差沒回來為理由,最后就開始找各種借口不去交還汽車。
2011年7月30日,汽車租賃公司老板劉某某正開車在路上走時,突然發(fā)現(xiàn)前面一輛桑塔納轎車正是自己租給劉某的那輛,于是立即上前將車攔了下來。通過詢問汽車司機,劉某某才發(fā)現(xiàn)自己竟然被劉某騙了,原來劉某早已將自己的車賣給了司機遲某。得知真實情況后,劉某某立即報了警。
5月16日,經過多重努力,沂水警方終于將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抓獲。經查,犯罪嫌疑人劉某租用劉某某公司的桑塔納汽車從濟南回來后,本想將車交還給劉某某,可是由于手頭一時缺錢,便動了歪心眼,將車賣給了遲某。在遲某要求拿出汽車手續(xù)、劉某某要求交還汽車時,劉某都以各種理由拒絕了,直到劉某某在路上碰到自己的車一切才真相大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