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飛行員”租車有去無回
身著空軍軍裝,舉手投足一股軍人范,王某就靠著這副空架勢,先后從二手車商蔣某那騙租了兩輛車轉手倒賣。發(fā)覺上當后,蔣某隨即報警,可王某已經跑了。四年多來,王某以為自己沒事了。不料“清網行動”開展后,秦淮警方重新將斷掉的線索組合起來,成功將其揪了出來。
2006年5月,經營二手車買賣的蔣某,在飯桌上經人介紹認識了王某。飯桌上,王某身著空軍軍裝,自稱是蕪湖空軍某部的飛行員。幾頓酒足飯飽后,兩人就成了“老熟人”。
沒多久,王某提出,自己的戰(zhàn)友有很多人需要用車,想在蔣某這里租輛車回去用用。蔣某想到,飯局期間王某接到的電話總是首長、首長的稱呼對方,加上王某平時總是穿著軍裝。蔣某對王某是空軍飛行員的身份深信不疑,當即爽快答應王某的要求。蔣某隨即找來一輛進口“老爺車”,但因為組裝、改裝的緣故,沒有牌照等手續(xù),蔣某告訴“飛行員”王某只要每月付3000元,付滿一年后,這輛車就歸你所有。兩人就此簽訂雙方都滿意的租賃合同。沒過幾個月,“飛行員”王某又跑來向蔣某要求再租借一輛車,并提出租借一年后,一并與蔣某結算租金。蔣某想到幾個月來,王某都按合同繳納了租金,就答應再租一輛車給他。就這樣,蔣某將一輛手續(xù)齊全的廣州本田轎車租給了王某。
2007年9月,一年期到,蔣某多次打電話找王某索要租金,可王某總是借口不給。直到11月,蔣某發(fā)現自己那輛手續(xù)不全的老爺車已經被放在二手機動車市場,正在同行的門前準備出售。一打聽才知道,原來王某早已將兩輛車抵押給了這家車行。蔣某知道自己上當了,趕緊向機場派出所報警。
當年,秦淮警方首先來到了蕪湖空軍某部,對方證實王某根本不是其部隊官兵,壓根也沒有王某這個人。經調查,民警發(fā)現王某原是金壇人,無業(yè)人員。民警隨即趕往金壇市,可王某這兩年都沒有與家人聯系,案件陷入困局。
今年,“清網行動”開展以后,辦案民警重新對王某進行調查。很快民警得知王某很可能在成都活動。幾天前,辦案民警在成都市青羊區(qū)某小區(qū),將王某抓獲歸案。目前,犯罪嫌疑人對事實供認不諱,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。